工信部新规无线上网也须实名制

文章类型:常见问题    发表2013-04-14   文章编辑:怒熊网络 · 一站式互联网+技术服务商!   阅读:333

此前,固话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登记,而无线上网卡实行实名登记尚属首次。

除了移动电话外,固话、无线上网卡用户也有望被纳入实名登记的范围。4月10日,工信部公布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拟对电话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规范。

这是工信部2010年力推手机实名制之后,首次拟以立法形式将电话用户纳入实名制。

上网卡首次要求实名

据记者了解,此前,尽管没有法律明文规定,但在实际电信运营中,固话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登记。而无线上网卡实行实名登记尚属首次。

工信部在这则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中称: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(含无线上网卡)等入网手续,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,需要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。

如果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,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,冒用他人的证件,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证件的,征求意见稿规定,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。

电信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须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篡改或者毁损,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,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,违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追究刑责。

超4亿用户需补办登记

上述规定还称,此前未实名用户也需要逐步进行补办登记。

工信部数据显示,截至去年年底,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1.12亿。而三大运营商今年1月曾透露,全国约六成用户已经纳入实名管理。据此推算,将有4.4亿以上用户补办实名登记。

意见稿特别规定,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未依法登记、查验和保护电话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,将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可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